115年度申請須符合以下要件: (一) 死亡事實發生於「3個月內」。(二) 「亡者非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」,並設籍本市滿三個月以上。(三) 屬本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關懷聯繫案或經濟弱勢戶。 詳細內容請洽: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電話:04-22334145